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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干部公开承诺书

时间:2019-11-09 16:00:21 公开承诺书 我要投稿

信访干部公开承诺书

  为在信访接待工作中,更好地体现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规范接待工作行为,树立接待人员良好形象,我们做出如下承诺:

信访干部公开承诺书

  一、文明接待,尊重来访信访人,不得刁难和歧视来访信访人。对依法不予受理的信访请求,应当告知来访信访人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二、按照信访工作的处理程序,依法及时处理信访事项,不得置之不理、敷衍塞责、推诿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信访请求,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部门提出。

  三、接待人员办理来访事项应依据政策法规,秉公办事。处理问题要及时妥善,不敷衍、推诿,不得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接受信访人请客送礼。

  四、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控告人、检举人的姓名及控告、检举的内容,不得泄露、扩散信访人要求保密及可能对信访人权益造成损害的内容。

  五、接待时间应相对固定并对外公开。做到准时接待,接待过程中不做与接待工作无关的事情。接待人员应衣着整洁,服饰得体,举止端庄。

  六、接待来访要耐心细致,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力戒草率、急躁;谈话记录要认真,询问情况要仔细,归纳群众意见和要求要准确。

  七、科室人员严格执行机关的十三项规章制度,加强科室管理,认真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各项规定,确保所有人员不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八、严格执行包村制度,经常下乡,随时掌握所包村的具体情况。按时参加村两委会,发现问题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汇报。

  以上承诺信访办工作人员共同遵守,请大家监督。

  承诺人:

  2011年3月18日

  信访工作公开承诺书

  群众(信访)工作是面向群众,为民排忧解难的工作,是党委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为切实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区、镇社会环境和谐稳定,为此镇群众服务中心(信访办)特承诺如下: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的各项规定,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倾听来访群众呼声,热心为他们服务,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广大来访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领导包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制度,做到文明礼貌、接待热情、态度和蔼、服务周到。

  三、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对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积极协调、解决,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信访条例》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了解和掌握业务知识,不断拓展知识面,提高业务水平。

  五、扎实有效的开展群众(信访)工作,耐心疏导、解决群众关心的压煤搬迁、新农村建设、土地调整、教育、卫生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实行政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依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在镇群众服务中心(信访办)向社会公开镇领导接访值班表、分管工作,上访接访程序,办理来信程序;同时按《信访条例》公布来访须知、信访人应遵守的有关规定。

  信访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单位名称

  中共xx县委群众工作部、xx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二、主要职能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xx县委、县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助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对县级部门和乡镇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三、服务内容

  (一)做好到县委、县政府信访群众的接待工作,协助相关单位维护县行政中心办公大楼的正常秩序。

  (二)做好领导干部大接访和机关干部大下访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做好中省市县挂牌信访案件、转交办信访案件、县委书记信箱、县长信箱热线、网上信访案件及领导批示信访案件转办、交办、督办工作。

  (四)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疏理分析、统计研判、汇总上报等工作。

  (五)做好重要信访案件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信访问题的综合协调处理和督查督办工作。

  (六)大力宣传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做好信访人的思想教育、解释说服工作,疏导群众情绪。

  (七)做好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做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服务对象

  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五、服务承诺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各个阶段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负责地做好信访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外部环境。

  (二)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及时转办、交办群众的信访事项;认真阅办群众来信,做到不积压、不泄密、不拖延。

  (三)对承办信访事项的单位及时催办,对不能按期结案的跟踪督查。对受理的复查复核信访事项,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办理。

  (四)严守信访秘密,遵守信访纪律,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大对疑难特殊疑难案件、集访和越级信访的调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信访问题提出调处建议,及时呈报县委、县政府并县联席会议审定后认真落实。

  (六)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切实履行好应当承担的责任,政治清醒、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坚决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和人民公仆的形象。

  县信访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严格依法行政。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江苏省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积极主动地抓好全县信访稳定的各项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引导各地、各部门依法受理和办理信访事项,认真落实第一责任,着力突出“事要解决”,不断提高全县信访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认真履行职能。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各个阶段的重大决策部署,厚德笃行,守土有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负责地做好信访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外部环境。

  三、推动工作创新。以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搬迁为契机,探索建立“一站式”接待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依法按规定时限办理人民群众的信访诉求,以扎实的工作举措,推动责任落实,努力形成做好信访工作的强大合力。

  四、努力搞好服务。在着力加强局机关自身建设的同时,本着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一致性努力做好服务工作,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创新服务方式,改进服务方法,提高服务机关部门、服务信访群众、服务稳定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五、坚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切实履行好应当承担的责任,政治清醒、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坚决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和人民公仆的形象。

  县信访局投诉监督电话:84512249

  二○一○年五月十日 2

  撒拉溪镇信访工作服务承诺书

  为进一步转变信访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履行工作职责,作以下信访服务承诺:

  一、文明礼貌,态度热情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政为民,在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中,文明礼貌,态度热情,耐心周到,积极主动为群众服务。

  二、依法履职。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受理、转送、交办、督办,反馈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信访事项受理告知期限15天;信访事项办理一般期限是60天,最长期限90天;信访人对我办做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请求复查、复核期限是30日。受理复查、复核的办理期限30日,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四、认真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对级上交办的信访事项,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30日内办结、上报和回复信访人。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857—8932004

  撒拉溪镇信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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