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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个人廉洁公开承诺书

时间:2022-03-11 09:03:39 公开承诺书 我要投稿

党员个人廉洁公开承诺书(精选19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接触并使用承诺书的人越来越多,承诺书是把口头承诺书面化规范化的一种产物。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承诺书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党员个人廉洁公开承诺书,欢迎大家分享。

党员个人廉洁公开承诺书(精选19篇)

  党员个人廉洁公开承诺书 篇1

  我是一名共产党员,肩负着为人民服务的重担,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争创活动中,我将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严整纪律,规范行为,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以一个共产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要求自己,因此,我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师德承诺

  1、恪尽职守,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本职工作。

  2、时刻注意自己的仪表举止和言谈,讲文明,讲礼貌,在学生面前保持朴素、整洁、端庄、高雅的形象和气质,谨记为人师表。

  3、以大局为重,服从组织纪律,与同事和睦相处,精诚合作。

  4、在教学工作中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随时随地对学生保持满腔热忱,信任、宽容、理解、善待每一个学生。

  二、业务承诺

  1、带头调查研究,解决好本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终身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要通过专著、期刊、报纸以及网络等途径,开展广泛阅读和深度阅读,把握教改动态,学习掌握新知识技能,充实完善自己,从而适应时代发展和新课程改革的需求。

  3、遵循教育规律、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和学生认知规律,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党员个人廉洁公开承诺书 篇2

  为进一步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接受各级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自觉勤政廉政,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现向党组织和社会公开承诺:

  1、讲学习,警钟长鸣,把好思想关。认真学好中央两个《条例》和反腐倡廉各项规定,不断提高党性修养。要经常反省自己,做到以先进模范为榜样,以反面事例为警示,坚持好的,修正错的,保持良好的心态,从思想上筑起牢固的反腐拒变防线。

  2、模范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上级、同事和群众的监督。

  3、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从教承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勤政廉政,为师生服务。

  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遵守民主集中制制度,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都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5、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不以职谋私,不私自以补课、辅导、复习等各种理由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不利用学生家长的关系为自己谋取私利。

  6、不乱收费,不利用职务之便为家属或亲友向学生和家长推销商品和课外书刊、教辅资料等。不违规参与书店、保险机构向学生推销商品等活动。

  7、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为师生办实事不推不拖,力所能及地予以解决。

  8、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党员、教师的党风党纪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现象的发生。

  9、密切联系群众,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保持党员干部艰苦朴素的良好作风,廉政勤政。

  10、自觉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敬请全校教职工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党员个人廉洁公开承诺书 篇3

  我决心用下列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实际行动体现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认真学习、依法执教。认真组织和参加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公平执教。热爱工作、尽职尽责,注重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三、刻苦钻研、严谨治学。带头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积极组织和参加教研教改活动,为整体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而不懈努力。

  四、联系群众、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主动沟通思想,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维护稳定和谐的工作局面。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和形象,共创文明校风。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

  五、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坚守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党员个人廉洁公开承诺书 篇4

  为了将“创先争优”推向高潮,创建先进支部,培养优秀党员,提高我党支部内所有成员的综合素质,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扎实有效的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院团委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总体要求,我们做出以下承诺:

  一、加强学习,提升自身价值。在支部内营造良好的学习气氛,增加文化底蕴,丰富课内外知识,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增强创新意识,努力培养新一代的人才。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只有构建和谐的校园环境,大家才可以更好的学习生活。

  三、积极向上级汇报组织工作,在监督中不断进步,在进步中不断学习,增高动力堡垒。

  四、加强纪律教育,严格要求每个人。让所有党员都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和纪律观,坚持履行党的义务,服从党的决定,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五、增强队伍凝聚力建设。支部内的所有党员是一个整体,时时事事都要想着每一个人,只有团结了才可以发挥出更大的力量,解决更多的问题,才能使组织不断壮大。

  六、积极开展有意义的活动。开展活动,让每位党员都参与到活动中来,培养组织能力和相互协作能力。

  七、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以文字的形式或以视频的形式,在课余时间为大家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课。总之,要让大家在思想上有一定的认识,让大家相互交流,相互提高。

  八、认真的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要求每一个环节,规范程序,要求纳入每个党员都要合格。

  九、用各种渠道增加进步动力,例如:评先进、评优秀。使党员之间相互学习,共同进步。支部与支部之间增加交流,增进友谊,不断创新。

  十、严格遵守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党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党员个人廉洁公开承诺书 篇5

  为积极响应支部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养,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管理行为,努力争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特作承诺如下:

  一、加强党性,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时刻不忘自己的共产党员身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依法治校;

  二、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做到用严谨的治校态度去影响教师,用高尚的人格魅力去凝聚教师,用务实的工作作风去带动教师。

  三、坚持以人为本,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坚持民族团结,在工作中生活中注重团结,教育和影响学生确立民族团结意识。

  五、坚持勤政廉政,严于律已,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树立良好的教育行风;

  六、求真务实,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本着“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原则,脚踏实地地想问题、做工作,积极深入群众,关注党员教师的思想动态和生活需要,努力做教职员工思想引领者与专业发展的贴心人。

  七、开拓创新,不断提升创新能力。紧密结合学校和党员实际,积极活化党支部组织生活形式,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抓好党员教育活动,努力做到思想与时俱进,进一步激发党员、教师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党员个人廉洁公开承诺书 篇6

  1、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做遵纪守法、良好道德的带头人。

  2、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

  3、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组织开展的党员活动。

  4、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旷工,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5、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积极听取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6、密切联系群众,尊重同事,主动沟通思想,维护稳定和谐的工作局面。

  7、领导编制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化,审定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提出各个时期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中心工作及重大措施方案,使企业不断增强活力,开拓前进。

  8、领导全公司进行技术革新,搞好企业的挖潜、革新,改选和新产品开发,提高企业的技术素质,努力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

  9、加强生产经营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素质,确保全面完成任期责任目标和年度方针目标,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党员个人廉洁公开承诺书 篇7

  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引导我园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正确对待和行使职权,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杜绝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全面推进我园素质教育和师德建设工作,树立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形象。特向局党委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一、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基建、设备购置等重大事项,都必须交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二、坚决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党章和各项规章制度,凡是禁止做的,坚决不做,凡是提倡做的,以身作则,带头做好,决不利用权力违反规定。

  三、提倡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不参与违反规定的各种娱乐休闲活动。

  四、勤政廉政,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坚持求真务实,执政为民,决不搞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严格执行财务收支管理和离任审计制度。

  五、廉洁奉公,坚决不收受教师、幼儿家长馈赠的礼品,不接受与幼儿园有业务往来人员的贿赂和宴请。

  六、坚持公道正派用人,认真遵守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都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七、密切联系群众,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保持党员领导干部艰苦朴素的良好作风,廉政勤政。

  八、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以上是个人郑重承诺,诚恳欢迎上级组织,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党员个人廉洁公开承诺书 篇8

  为了不断提高自身职业道德素养,进一步规范廉洁从教行为,以德修己,以德育人,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适应新形势下教育发展的要求,依法执教,廉洁从教,争做师德楷模,塑造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特作出如下承诺:

  1.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2.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参与、封建迷信、色情或邪教活动。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做好教学工作,不敷衍塞责,无故停课、缺课、擅离职守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4.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评价和对待每一位学生,不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不单纯以学生的学习成绩来评价学生。在课堂活动、评语撰写、家庭访问等教育教学中,对学生作客观、全面和公正的评价。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无偿辅导,不搞有偿家教。

  5.严谨治学,自觉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增强创新意识,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掌握现代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教科研水平。

  6.尊重同事,团结合作,正确对待竞争,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不诋毁其他教师,不做有损害学校荣誉和不利于同志团结的言行。

  7.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定期进行家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不把自己应承担的教育责任转交给家长。

  8.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搞有偿家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和礼金,不要求学生家长

  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不自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

  9.为人师表,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文明。

  10.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合理、精选,科学布置作业,作业的份量和难度适合不同层次的学生;不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不以留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不占用学生的活动课及休息时间。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党员个人廉洁公开承诺书 篇9

  我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将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师法》中教师应履行的义务,严格按照《廉政准则》来指导自己行动,树立廉洁从教的良好形象,在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民主评议、争先创优等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不歧视差生,不索要、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的钱物。

  2、不向学生、家长征订、推销教辅用书,不向学生推销有关学习用品,杜绝乱收费行为。

  3、不接受学生家长吃请,不接受学生家长提供的任何形式的娱乐、健身和旅游活动。

  4、不侮辱、讽刺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5、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拖堂、不无故缺席,不在工作时间内随意走出校门办私事。

  6、不做家教,不向校外办学机构推荐生源,不到民办教育机构兼职任教。

  7、不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8、不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等。

  9、不在工作时间内上网聊天玩游戏。

  10、不因学生而埋怨训斥家长激化矛盾。

  11、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财务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有关政策规定,做到教育收费规范。

  以上承诺,如有违背,请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照师德考评、业绩考核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人将服从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决定。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党员个人廉洁公开承诺书 篇10

  为认真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十项规定,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争做“清醒者”、善做“明白者”、严做“律己者”,现就本人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作如下承诺:

  一、带头执行八项规定。

  不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不超标使用办公用房,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或相互请吃,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

  二、带头严守换届纪律。

  不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搞任人唯亲,不为任何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不泄露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情况。

  三、带头拒收红包礼金。

  利用职权批报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用公款组织旅游和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不接受个人以及私营企业主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四、带头改变陈规陋习。

  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借机敛财,不在工作日午间饮酒。

  五、带头遵守工作规则。

  旷工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罢免或辞退,由区委组织部、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决定。罢免或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本人,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六、带头管好身边人员。

  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允许配偶、子女及其亲属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允许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党员个人廉洁公开承诺书 篇11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搞好本人及所在单位的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八个禁止”、“52个不准”和上级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更好地接受全镇党员、干部、群众和各级党组织的监督,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守政治纪律方面。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自觉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

  二、廉洁从政方面。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有关廉政规定,不利用权位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利用权位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铺张浪费、挥霍公款、讲排场、比阔气;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弄虚作假,脱离实际,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三、依法行政方面。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办事,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决不滥用权位,自觉接受监督。

  四、严肃生活作风方面。自觉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讲操守,重品行,保持高度的精神追求,努力做到“诚实、公道、正派、可靠”。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对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负总责。敢抓敢管,以身示范,抓班子,带队伍,做好小城镇建设、城镇管理、村镇规划、镇工业园区建设、矿砂资源管理、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审批服务、迁村并点工作。扎实做好辖区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带头与各种消极现象及不正之风作斗争。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党员个人廉洁公开承诺书 篇12

  我们作为领导干部,愿以自己的党性原则和人格作保证,自觉遵守如下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党纪、政纪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1、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2、带头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规定,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3、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及政府采购等市场活动;

  4、廉洁奉公,不收受与自身行使职权有关系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支付凭证;

  5、严格教育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默许或授意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以权谋私;

  6、公道正派,秉公办事,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与民争利;

  7、不参与经商办企业,不到任何厂矿、酒店、公司和其他私营企业入股分红,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到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下属部门、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报销应由个人和亲属支付的各种票据或抵冲发票等。

  8、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不参与违反规定的各种娱乐休闲活动;

  9、不违反规定操办家庭成员的婚丧喜庆事宜。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党员个人廉洁公开承诺书 篇13

  为严格履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断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便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现就廉政事项作如下承诺:

  一、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不断地加强自身修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用领导干部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二、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杜绝各类违规违纪以及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三、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收受单位和个人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不搞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不从事营利性活动。

  四、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五、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按照规定程序办事,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制度。

  以上承诺,敬请党组织和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党员个人廉洁公开承诺书 篇14

  党员干部廉洁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 按照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的要求,本人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向组织承诺:

  1、注意社会影响,严格控制操办规模,不滥发请柬、大操大办,不采取事前预请、事后续请、化整为零、分批宴请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不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

  2、不邀请管理或服务对象参加婚丧喜庆事宜。

  3、不借机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等。

  4、不在操办中私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办公场所,不在正常工作时间请单位工作人员参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5、不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要求管理和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报销有关费用或承办婚丧喜庆事宜。

  6、不搞庸俗迷信,不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搞有损社会公德、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庸俗活动或封建迷信活动。

  7、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凡是本单位发生问题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如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违反以上有关规定,本人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党员个人廉洁公开承诺书 篇15

  按照《关于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的要求,本人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向组织承诺:

  1、注意社会影响,严格控制操办规模,不滥发请柬、大操大办,不采取事前预请、事后续请、化整为零、分批宴请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不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

  2、不邀请管理或服务对象参加婚丧喜庆事宜。

  3、不借机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等。

  4、不在操办中私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办公场所,不在正常工作时间请单位工作人员参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5、不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要求管理和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报销有关费用或承办婚丧喜庆事宜。

  6、不搞庸俗迷信,不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搞有损社会公德、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庸俗活动或封建迷信活动。 如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违反以上有关规定,本人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党员个人廉洁公开承诺书 篇16

  本人郑重承诺,严格执行省纪委《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坚决做到:

  1.坚持节俭办婚丧喜庆事宜;

  2.不操办除亲戚(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外的其他个人和单位参加的婚丧嫁娶、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事宜;

  3.不利用婚丧嫁娶、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等;

  4.不用公款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要求下属或者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支付应由本人或者亲属承担的操办费用;

  5.不使用公务用车或者其他公物以及在本单位或者有业务往来单位的宾馆、饭店、招待所、食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6.不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者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7.不担任亲戚之外的婚庆主婚、证婚、司仪等,不参加亲戚之外的婚庆迎宾、敬酒等活动;

  8.不借婚丧嫁娶之机向领导干部赠送钱物。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自愿接受组织的调查和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党员个人廉洁公开承诺书 篇17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端正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严格执行《中共府谷县纪委府谷县监察局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的补充规定》,本人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积极倡导移风易俗,自觉做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

  二、操办婚丧事宜时,绝不违反两个《规定》,若违反,愿接受组织处分和处罚。

  三、操办婚丧事宜时,严格执行“十个严禁”规定。

  四、操办婚丧事宜时,严格执行婚丧嫁娶等事宜审批、申报和公示制度。操办婚丧嫁娶之外的其它喜庆事宜时,严格执行办理事宜书面报告制度。

  五、保证做到不借订婚、满月、生日、开锁、乔迁、升学、参军、参加工作、调动、晋职晋级等事宜为名在亲属以外人员中设宴请客,若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分和处罚。

  六、参加非亲戚关系人员办理的结婚和丧事时,礼金不超300元,不参加非亲戚关系人员办理的其它事宜。

  七、坚决履行承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承诺人单位名称:府谷县孤山学区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党员个人廉洁公开承诺书 篇18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带头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根据县委推行的《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有关规定,本人郑重承诺:

  一、自觉加强党风纪风和廉政学习教育,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章制度,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和干部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不滥用职权。

  二、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不违反规定政策,坚决抵制用人不正之风。

  三、认真履行职责,以身作则,廉洁从政。加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队伍管理,带头执行指导员“五不准”规定,坚决做到不用所驻乡(镇)、村的公款请吃,不收受乡(镇)、村发放的各种补贴,不违反规定驾驶和使用公车。

  四、加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队伍作风建设,健全和完善指导员学习培训、工作例会、考勤和请销假、挂钩帮扶、设岗定责、民情日记、服务承诺、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和规定。

  五、团结并带领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尊重基层实际和群众意愿,切实做到亲民爱民、利民富民。

  六、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和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锻炼,工作中注重细节、身体力行、言行一致、公道正派,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本人联系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掌握情况,推进工作。

  七、坚决抵制商业贿赂,不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济私,不滥用岗位职权化公为私,本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不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八、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不以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不在违规的经济实体或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取酬及从事有偿中介等活动,不允许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的旗号从事经营活动、承揽工程项目等。

  九、不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以及配偶、子女承担的费用。

  十、勤俭节约,不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游山玩水、进行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不在工作日午餐饮酒。

  十一、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实报告本人有关收入事项、住房、投资、配偶及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应报告的事项。

  十二、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各种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

  十三、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

  以上承诺敬请组织和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党员个人廉洁公开承诺书 篇19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现根据县府办《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岗位监督制”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岗位监督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订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书。

  一、 责任范围

  镇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矿企业负责人要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镇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工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其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政府、政府党委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并落实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四)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组织和领导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六)及时对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检查;

  (七)落实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党委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

  (二)受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研究和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问题;

  (三)组织并参加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

  (四)督促、检查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五)监控安全生产专项目标、控制指标运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六)督促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七)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启动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应当抓好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党委、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二)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三)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组织和领导分管工作范围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五)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二、责任考核

  (一)将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年底就本年度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情况写出专题报告,报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自觉接受市安委会统一组织的考核。

  三、责任追究

  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患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承诺人:

  承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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