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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公开承诺书

时间:2021-04-28 17:50:10 公开承诺书 我要投稿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公开承诺书(通用8篇)

  在现在社会,我们可以使用承诺书的机会越来越多,承诺书在写作上有一定的规范。写起承诺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公开承诺书(通用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公开承诺书(通用8篇)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公开承诺书1

  按照“为民、务实、清廉”和建设“廉洁城市”的要求,作为市委、市纪委书记,本人郑重承诺:

  一要政治坚定。讲政治,始终与党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顾大局,主动围绕市第六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审视确立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找准位置、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作用。守纪律,强化组织观念,行动上服从组织指挥,工作中体现组织意图,队伍建设中强化组织保障。

  二要团结民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分工负责,在坚持原则前提下增进团结。带头强化程序意识,重大决策的出台、重大事项的议定、重要人事的任免等严格按程序规定进行,在遵守程序基础上增进团结。带头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互信少猜忌,互谅多容忍,互补共协作,在和谐共事环境里增进团结。

  三要执纪为民。带头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的理念。敢于坚持原则,勇于捍卫法纪,大力扶持社会正气。大力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做群众的贴心人。坚持“严格要求就是对干部最大关心爱护”的理念,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做到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最大限度关心爱护保护干部。

  四要务实创新。勤于学习,坚持用党的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讲求实干,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之风,心无旁骛抓落实。改革创新,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力度,围绕建设“廉洁城市”目标,加快构建具有广元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务实理性,努力实现上级精神具体化,工作实践理论化,外地经验本地化,工作标准社会化,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五要清正廉洁。牢固树立“执纪如山必清正为先”意识,秉公执纪、刚直不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和《廉政准则》等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规定,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欢迎监督,敢于加强监督,切实担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

  我将恪守以上承诺,并真诚接受各方面监督。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公开承诺书2

  按照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我作为太康县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现承诺如下:

  一、落实组织协调责任。严格按照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向县委提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协助县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定期听取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汇报,加强检查考核,促进“两个责任”落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定期向市纪委和县委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二、落实维护党的纪律责任。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这条主线,坚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政令畅通;严明组织纪律和组织原则,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以“六项纪律”为尺子,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抓住关键少数,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三、落实加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责任。以市纪委“制度落实年”为抓手,持续完善“两检查两监督一机制”,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弛而不息狠刹“四风”,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创新基层党风政风监督载体和平台建设,全面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办法,持续开展涉农惠农问题等系列专项治理,从严惩治中层基层腐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四、落实严格纪律审查责任。持续保持高压惩腐态势;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定出台《太康县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规范和加大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力度;制定《关于加强执纪审查工作的意见》,创新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严明审查纪律,确保“双零”目标;加强对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政纪处分的严肃性。

  五、强化廉政教育责任。围绕“两学一做”活动,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深入开展学习和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活动,确保广大党员干部牢记高线,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积极构建落实抓早抓小预防体系,深化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推广廉政承诺,营造崇廉尚廉践廉的社会氛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六、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协助县委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对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监督,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加强对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党组织关系在本地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监督;加强对下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贯彻巡视工作条例,扎实推进巡察监督。

  七、落实加强制度建设责任。严格按照《周口市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落实年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和完善全县抓早抓小抓预防、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县级以上机关反腐倡廉制度、纪检监察队伍管理监督“四个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三清单”制度,制定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八、落实“一岗双责”。带头落实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县纪委班子理论学习,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上率下,作好表率;带头学习和执行《准则》和《条例》,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决策评估和纠错机制。做一名对党忠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公开承诺书3

  我以个人名义郑重作出以下承诺,并愿意接受上级组织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监督。

  一、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自觉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及“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于律己,始终做到清正廉洁。

  二、严格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旗号办私事,谋私利。

  三、带头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任人唯贤,不搞任人唯亲;坚决抵制“跑官、要官”等各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承担的各类费用。

  五、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政法系统的廉洁勤政工作真正负起责任,确保不出问题。

  六、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七、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起到表率作用。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积极抓好社会稳定工作,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社会

  管理创新,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造平安和谐林芝。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增进团结,抓好队伍,提高政法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行业腐败现象,清除司法腐败。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公开承诺书4

  我们作为领导干部,愿以自己的党性原则和人格作保证,自觉遵守如下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党纪、政纪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1、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2、带头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规定,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3、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及政府采购等市场活动;

  4、廉洁奉公,不收受与自身行使职权有关系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支付凭证;

  5、严格教育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默许或授意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以权谋私;

  6、公道正派,秉公办事,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与民争利;

  7、不参与经商办企业,不到任何厂矿、酒店、公司和其他私营企业入股分红,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到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下属部门、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报销应由个人和亲属支付的各种票据或抵冲发票等。

  8、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不参与违反规定的各种娱乐休闲活动;

  9、不违反规定操办家庭成员的婚丧喜庆事宜。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公开承诺书5

  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盐政管理干部的良好形象。特向支局党支部作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1、认真贯彻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三重一大”制度,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确保各项规定和措施能够顺利实施,促进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2、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教育管理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杜绝各类违规违纪以及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4、工作中不弄虚作假、不谎报成绩,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做好各类帐目,不做假帐或帐外账,不截留收入及私分钱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

  5、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按照规定管理好本单位的各种物资,不擅自处理废旧生产物资和单位财物。

  6、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物资采购、物资配送、基建工程等生产经营活动。

  7、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8、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公款旅游娱乐活动,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9、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按时完成各级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公开承诺书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作风建设,规范从政意识,增强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现做出如下廉政承诺:

  一、加强学习,认真学习《廉政准则》,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务实工作,严于律己,转变作风,廉洁勤政,管好自己,带好队伍,认真抓好班子成员的廉政建设工作,做干净干事的模范。

  三、严以律已,争取行使组织赋予的权力。绝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接受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私人旅游和娱乐消费;不在本单位设立“小金库”;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各种盈利性的市场经济活动;不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和公车私用。做到清廉从政,正气一生。

  四、发扬民主,正确处理领导与个人分工相负责相结合的关系。不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将政治、讲正气,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共谋发展。

  五、奉公守法,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政纪条规。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开拓创新,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六、从严要求,切实加强对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监督。决不允许他们利用自身影响在经济领域谋取利益。

  七、牢记宗旨,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带头反对奢靡之风,自觉抵制个人享乐、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行为。

  八、弘扬文明,带头倡导廉政文化建设。崇尚科学文明、情趣健康的生活方式,将操守,重品行,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借婚丧喜庆之机收敛财务,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公开承诺书7

  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规范自身廉洁从政行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现结合本人工作实际,作以下承诺:

  1、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企业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和支付凭证。

  2、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或相互请吃,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

  3、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以个人或借其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不为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4、不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向下属企业和会员摊派报销个人负担的费用。

  5、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

  6、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违反规定决策。

  7、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8、不参与赌博活动。

  9、如实报告个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本人有关收入事项,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等事项。

  10、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公开承诺书8

  我向组织郑重承诺:

  一、切实强化自身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二、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不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和其他利益。

  三、不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不越权干预招生录取、职称评聘、科研项目评审等工作正常开展;不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四、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办事,不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不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谋取职位;不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不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营私舞弊。

  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遵守财经纪律。工作中不讲排场摆阔气;不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违反规定使用小汽车;不用公款报销或者用本单位的信用卡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用公款出国(境)旅游或变相出国(境)旅游;不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六、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不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不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学习、培训的费用;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出国(境)旅游、探亲、留学向国(境)外个人或者组织索取资助,不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不得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七、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

  八、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履行好职责。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育、管理好分管的干部和职工,坚决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

  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接受组织的处理或引咎辞职。

 承诺人:

  承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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